
【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 6月18日下午,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在该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谢跃萌夫妇诉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宋中清律师代理原告参加了诉讼,并请来专家辅助人。
专家当庭指称:新华医院轻易否定了NHL的诊断,耽误了治疗时机,把诊疗的重点转移到干燥综合症的诊断与血小板减少症的治疗上,做了大量的检查,长期大量的应用激素及环孢素治疗,存在明显的误诊误治,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以后深部霉菌感染的发生,以及最终DIC和死亡的发生。
法庭今天还就原告与被告提供的证据组织了质证。新华医院对原告提交的病历等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认为这些病历要证明的医疗过错及责任,应经过法院委托、医学会进行的医疗鉴定来确定。因此被告申请法院委托医学鉴定。
对于新华医院提供的病历,原告谢跃萌夫妇表示要复印回去详细核对后才能发表真实性等方面的质证意见。从前期新华医院提供给患方复印的病历看,已经存在数处违法篡改,医院申请的医学会鉴定将因此无法进行。
对出庭作证的专家,新华医院的代理人没有进行发问。
法官告知:待原告就被告提供的病历质证后再确定下一步将要进行的程序,宣布休庭。
